广州社会医疗保险:“一人参保,全家可用”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5月18日 人民日报 佚名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广州市参保人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同时还可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只要不占用统筹资金,就不会造成医保的滥用。

编辑:应该如何评价和看待广州的政策?

郑功成:个人账户的存在,并不完全能够体现医保制度建设的初衷。医保的目的在于通过社会保险机制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并实现参保人疾病医疗的互助共济。如果把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都放在个人账户当中,当然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统筹的实施效果。

也正因如此,在后来实施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中,就没有再单独设置个人账户。

因此,广州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本人及家属支付相关费用,是符合医保精神的,是一种进步。它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在家庭成员之间实现了互助共济,效果当然好过让个人账户资金在一个人的账户里沉淀。

从发展趋势来看,我认为,个人账户最终是要被逐步化解的。

编辑:可是如果取消个人账户,实际上是把所有的钱都用来社会统筹了。对于不太生病的人来说,是不是不太公平?

郑功成:谁都可能会老、会生病,建立医保的目的是分散所有参保人的疾病风险。参保人在付出医疗保险费后,获得的是疾病医疗风险被转嫁,换来的是不再因疾病这一不确定的风险因素而影响正常生活,而不是交了多少医保费就要享足多少钱的医疗保障待遇,这不是医保制度设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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