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会医疗保险:“一人参保,全家可用”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5月18日 人民日报 佚名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广州市参保人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同时还可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一 问 政策有没有被误读

编辑:近年来,医保资金滥用的情况,时有耳闻,加强医保资金监管也成为共同呼声。广州“参保个人医保账户可用于家属”违背医保现行政策吗?或者说,广州的政策被舆论误读了吗?

李刚:首先要说明的是,这一政策并不算是新政。事实上,它已经实施了一年多了。

只是因为近期相关政策修订,就新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作为条款之一的这一政策又一次引起了关注。而专家、媒体将之解读为“一人参保医保,全家享受医保”,也并不准确。

“参保人个人医保账户可用于家属”,仅仅涉及参保人个人账户。按照规定,“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包括: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这一政策不与任何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就明确规定:个人医疗账户的本金和利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费用,可以结转使用,不得提取现金或者挪作他用。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医疗账户余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编辑:实行这样改革的目的是什么?

李刚:目的很明确,在于提高医保个人账户沉淀资金使用效率。

编辑:个人账户资金沉淀在目前看来是非常突出的问题吗?

李刚:在全国范围内所有设立医保个人账户的区域,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沉淀都是一个通病。

在广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沉淀以百亿计。对个人来说,医保资金沉淀在个人账户是“有备无患”;但对于一个城市而言,辛辛苦苦筹集到的医保资金有相当一部分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只能躺在个人账户里,需要就医的人,特别是亲属却不能使用这部分完全属于自己的资金而需另外筹集医疗费用,这无疑造成了资金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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