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会医疗保险:“一人参保,全家可用”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5月18日 人民日报 佚名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规定:广州市参保人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同时还可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新闻背景】

广州市日前公布新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零星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并征求公众意见。

其中一项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广州市参保人在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费用,同时还可以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据一些媒体报道,有关专家对此表示,这意味着广州市民“一人投保,全家可用”。

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政策调整?“一人投保,全家可用”,广州政策有没有被误读?医保资金会不会被浪费?医保参保率会不会因此降低?

据了解,这一政策并非新政,而是从2010年就开始推行了。政策的目的,是为了盘活个人账户当中的沉淀资金,保证医保能够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同时,由于家属能使用的只是个人账户资金,数额有限。只要严格监管,保证不动用统筹资金,不会导致医保资金滥用,也不会降低医保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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