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索赔六万元 医院让她去找法院
昨上午,李女士及其家人来到华西妇科医院讨说法。医院门诊现场管理主任吴琼代表医院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对李女士做完人流手术两个多月后肚里仍存活胎儿的事,她并不否认。
“最先,他们要我们赔10万元,后来降到6万元。”吴主任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医院希望李女士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我要求误工费、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我仔细算过,6万元不过分。”医院大门外,李女士边说边擦汗。丈夫说,妻子做完人流手术的两个多月,身体每况愈下,如今精神更是垮得一塌糊涂。
李女士出示了手术记录、病历等。手术记录表明,今年4月17日,李在医院接受“玫瑰保宫无痛人流术”,“吸出组织物约6g(克),见破碎绒毛”;术后诊断,“建议送病检,病人家属不愿意”。
医院解释是漏吸 患者担心影响生育
李女士告诉重庆晚报记者,发现人流手术失败后,6月22日,华西妇科医院已替她做了第二次手术。尽管没收费用,她和丈夫却忧心不断:生育能力是否会受影响?
李女士说,吴主任曾写下承诺书,上有“不会对病人造成特别伤害,今后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不会影响其生育”等字样。但落款处盖的是手印。
7月1日,医院方的刘姓教授出书面凭据,对首次人流手术后肚里还有娃儿的原因,解释为“每家医院妇产科均有漏吸”。
“先是盖手印,后来又说不管哪家医院都有这种事。”昨日,李女士的家属说,他们感觉医院“完全是一推三六九”,比如,盖手印仅是个人行为,此人今后若离开医院,这事怎么说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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