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3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接受检查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8月09日 南国今报 谢永辉 李谧
近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局、卫生局、物价局、医保中心等部门,对全市300多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同时进行2009医保年度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近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监察局、卫生局、物价局、医保中心等部门,对全市300多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同时进行2009医保年度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考核工作,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定点资格。

根据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文件,此次检查时间为8月2日至9月28日。根据检查要求,由各定点机构按照评分标准自查自纠,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自查自纠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定点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考核。检查中发现属于定点机构的问题,检查组将按照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做出限期整改、终止协议等处理,并及时追回基金;发现涉嫌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严格报请有关部门查处。

对定点机构服务质量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方法,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均一一细化。医保中心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对定点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拨付。其中,总评分在90-100分的,保证金全部拨付给定点机构;总评分在80-89分的,保证金90%拨付给定点机构;总评分在70-79分的,保证金70%拨付给定点机构;总评分在60-69分的,保证金50%拨付给定点机构,给予警告;总评分在60分以下的,扣除全部保证金,取消定点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确认定点机构。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检查考核除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进行综合考评外,重点是要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基金使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