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起,北京市医保中心将终止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等8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同时还与5家机构缓签《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6个月。
终止协议后或缓签协议期间,下列定点医疗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下列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其中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将同时不再承担工伤保险任务。
终止协议的机构: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
◆崇文区东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二厂卫生所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诊部
◆北京市南口农场精神病专科医院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中心卫生院大皮营门诊部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卫生所
◆华北电力大学校医院清河卫生所
缓签协议的机构:
◆水利部机关服务局医务室
◆北京东管头投资管理公司
丽泽医院
◆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卫生所
◆北京市潮白河骨伤科医院
◆信息产业部电子门诊部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它不能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 |
Copyright © 2001-2021 5912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