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医改方案出炉 用贵重药品须经患者同意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12月16日 生活日报 佚名

  相关新闻:公立医院要改革,这些方面和咱关系大

  [重点改革] 出现了医疗纠纷,医院和患者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说得清楚,今后,济南市将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在 12月15日的济南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容被列入了五项重点改革之一,将分步推进其改革试点。

  给老百姓省钱使用基本药物

  《实施意见》中指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都要进行改革,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办法,医务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全面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和常见病临床路径。

  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决算审计和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医疗服务信息、价格和费用、贵重药品和特殊检查等必须让患者知情同意,不断提高住院病人随访率。

  适当提高诊疗价格降低药品价格

  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将得到改革。对公立医院的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逐步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专项补助相应的公共卫生任务,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等经费,对特殊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建设标准和贷款行为。

  济南市将推进医药分开,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鼓励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