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乙肝就业受歧视者获赔五千元精神损失费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1年07月05日 健康报网 杨力勇 张晓华
日前,河南省首例乙肝就业歧视案结案,因在招聘中歧视携带乙肝病毒应聘者的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原告5000元精神损失费。

  日前,河南省首例乙肝就业歧视案结案,因在招聘中歧视携带乙肝病毒应聘者的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原告5000元精神损失费。

  王龙(化名)去年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在顺利通过郑州东工实业有限公司招聘的初试、复试后,接到公司的短信通知,要求他到郑州某医院体检,并明确说明体检项目中必须包含“乙肝两对半”。两天后,王龙将体检结果发至对方邮箱,随后接到“体检不合格不能录用”的通知。王龙向反歧视公益机构郑州亿人平机构申请了法律援助,于去年9月9日将东工公司起诉到中牟县人民法院。这是乙肝禁检令发布后,河南省首例乙肝就业歧视案。

  日前,中牟县人民法院下达了判决书,判定被告因原告的体检结果拒绝录用原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平等就业权,判令其赔偿原告王龙交通费、通信费、体检费209元,误工损失费1333元,同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元。

  据悉,被告未在15日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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