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传染源
1、建立报告卡登记制度
2、隔离和消毒急性甲型肝炎的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3周,乙型肝炎急性期最好隔离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定期随访。
3、对无症状HBsAg携带者,进行随访,禁止献血和从事托幼机构、食品行业的工作。应注意个人卫生,如不与他人共用修面用具等。
4、托幼机构内如发现急性病毒性肝炎,除患者需隔离外,还应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甲型为45天,乙型为60天。
5、献血员管理:献血员应在每次献血前检测肝功能和用敏感的检测方法(ELISA、RIA)检查HBsAg,肝功能异常或HBsAg阳性者不得献血。
二、切断传播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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