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充葡萄糖
1.对低血糖患儿,立即用25%葡萄糖2—4ml/公斤,按lml/分钟的速度静滴,随后继续滴入10%葡萄糖液。
2.如不能维持正常血糖水平,可将继续滴入的葡萄糖液浓度改为12.5%—15%,以8—10mg/(kg.分钟)的速度滴入。
3.如血糖已>2.2毫摩尔/升1—2天,则改为5%葡萄糖液滴入,以后逐渐停止。
4.在血糖稳定以前,每日至少测血糖1次。
三、激素疗法
1.肾上腺皮质激素:如用上述方法补充葡萄糖后,仍不能维持血糖正常水平者,可加用氢化可的松5—10mg/(kg.日),或强的松1mg/(公斤。日),至症状消失、血糖恢复后24—48小时停止,一般用数日至1周。
2.胰高血糖素:0.1—0.3毫克/公斤肌注,必要时6小时后重复应用,也有一定疗效。
3.肾上腺素、二氮嗪和生长激素:仅用于治疗慢性难处理的低血糖症。
四、治疗原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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