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的治疗原则及预后的护理方法

中健网 >> 疾病库 >> 传染病 >> 肺结核 2010年05月13日 中健网·传染病 佚名

  对初治患者,国际防痨及肺病联合会推荐的适用于国家防痨的化学方案(表二),可供制订治疗方案时参考。

  表二 国家防痨规划的结核病化疗方案

  疗程化疗方案疗程化疗方案

  6个月2RHZ/4RH8个月2SRHZ/6TH或6EH

  2ERHZ/4RH或4R2H22SRHZ/6S2H2Z2

  2SRHZ/4RH或4R2H2

  2、复治方案 初治化疗不合理,结核菌产生继发耐药,痰菌持续阳性,病变迁延反复。复治病例应选择联合敏感药物。药物敏感试验有助于选择用药,但费时较久、费用较大。临床上多根据患者以往用药情况,选择过去未用过的很少用过的,或曾规则联合使用过药物(可能其致病菌仍对之敏感),另订方案,联合二种或二种以上敏感药物。

  复治病例,一般可用以下方案:

  (1)2S(E)HRZ/4HR,督促化疗,保证规律用药。6个月疗程结束时,若痰菌仍未转阴,巩固期可延长2个月。如延长治疗仍痰菌持续阳性,可采用下列复治方案。

  (2)初治规则治疗失败的患者,可用2S3H3Z3E3/6H3R3E3。

  (3)慢性排菌者可用敏感的一线药与二线药联用,如卡那毒素(K)、丙硫异烟胺(1321Th)、卷曲霉素(Cp),应严密观察药物不良反应,疗程以6~12个月为宜。氟喹诺酮类有中等度抗结核作用,对常用药物已产生耐药的病例,可将其加入联用方案。若瘘菌阴转,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均为停药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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