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提醒,要警惕中老年患者用药安全。2011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中,小于1岁的19,419例,占2.3%;1—4岁的39,726例,占4.7%;5-14岁的38,524例,占4.5%;15-44的岁368,440例,占43.2%;45-64岁的264,588例,占31.0%;65岁及其以上的122,102例,占14.3%。
2011年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中,小于1岁的743例,占2.3%,1-4岁的1,306例,占4.0%;5-14岁的1,300例,占4.0%;15-44岁的11,212例,占34.5%;45-64岁的11,152例,占34.4%;65岁以上的6,739例,占20.8%。与总体病例报告的年龄分布相比,14岁以下的儿童患者的比例基本一致,45-64岁患者比例升高,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明显升高,提示应加强针对中老年患者的用药监护。
根据报告,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分析评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对发现存在安全性隐患的药品采取了相关管理措施:
一是发布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全年共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9期,通报了9个(类)药品安全性信息。发布《药物警戒快讯》11期,报道了60余种药品安全性信息;
二是修改异维A酸制剂、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产品说明书,对药品风险进行明确提示;
三是发布通知加强了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
四是撤销含右丙氧芬的药品制剂、阿米三嗪萝巴新片(复方阿米三嗪片)、盐酸克仑特罗片剂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药品标准;
五是对黄体酮注射液等部分品种不良反应发生率高的生产企业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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