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省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座谈会获悉,近年来,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去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255.1万,其中职工626.3万人,城镇居民(含先行参加新农合)628.8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今年我省力争城镇基本医疗参保人数达1260万,参保率争取达到96%以上。
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11年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75%和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通过多种方式分别达到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取得不断突破。目前已有厦门、福州、三明、龙岩4个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付费方式改革,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和促进医疗机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2011年,全省异地实时刷卡就医结算53.7万人次,医疗总费用达8.2亿元,全省流动人员转移医保关系3.46万人,合计制发社会保障卡3004万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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