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大学生和少儿住院最高报销达90%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1年11月21日 新华网 段博
西安市从明年1月1日起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多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住院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可达到90%。

记者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多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住院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最高可达到90%。

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4万元,达到全市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也同步提高,其中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在一级及以下(社区医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为80%和60%。少年儿童及大学生门诊治疗意外伤害的费用报销比例调整至70%,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500元。

少年儿童及大学生患血友病,门诊使用凝血因子进行治疗的,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的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自付4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上限为2万元。该办法还对城镇参保居民提高了多项报销标准、扩大了报销病种的范围。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