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民医保”的居民在社区医院就诊将享受到更多实惠。昨日,记者从市医保管理中心获悉,为鼓励更多参保居民“小病进社区”,我市将降低一类医保定点医院报销门槛,并提高定点医院住院统筹基金报销比例。
按原有规定,我市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 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
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定点医疗机构900元。为鼓励参保居民分流就诊,实现“小病进社区”,新的居民医保待遇标准调整后,一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300元降低100元,即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看病,住院报销门槛降至200元。
此外,我市计划将“全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上调5%,即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60%上调至65%;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5%上调至60%;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上调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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