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设立中医坐堂诊所和中医馆两类医疗机构,并且明确规定这两类医疗机构不得使用西药,也不得开展注射和手术治疗,并明确了通过名师带徒来培养后备人才。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家论证会上获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深圳从2005年开始酝酿为中医药立法,如今已经过了4个年头。此次专家论证会的召开,也意味着立法驶入了快车道。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召集卫生行政部门、医院负责人和名中医、坐堂医代表等20多人举行论证。经过修改完善之后,草案将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深圳“坐堂医”经验已在九省市推广
据论证代表、和顺堂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宋刚透露,深圳的中医药发展非常弱势,每万人平均中医拥有量仅1.3人,不仅大大低于北京、上海等地,而且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青海省都要低。在国家和广东省相继立法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基础上,深圳市的立法体现出了颇多的创新之处。
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戴广宇介绍,深圳此次创新了医疗机构类别,新增了中医坐堂医诊所和中医馆,并规定了相应的设置条件、审批程序等。《规定》明确表示,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及其执业医师应突出中医传统治疗方法,合理使用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不得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医疗美容、性病诊疗、戒毒、精神病诊疗服务,不得开展注射和手术治疗。
同时,《规定》也要求中医药机构及执业医师不得诱导或欺骗患者购买不必要的药品或接受不必要的诊疗服务,处方中不得包括医疗器械、保健品或与治疗无关的其他物品。
据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中医院院长杨卓欣透露,深圳的坐堂医经验已经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重视,将深圳经验以内部发文的形式下发,目前已经在9个省市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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