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保局:退休人员补缴医保工龄可单独缴纳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05月14日 法制晚报 佚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从本月起退休人员补缴医保工龄、个人账户分配 正式与单位脱钩

  退休人员医保工龄可个人补缴

  从本月起,退休人员补缴医保工龄、个人账户分配,正式与单位脱钩。

  今天上午9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退休人员医保工龄补缴可个人单独缴纳,医保个人账户分配不受单位缴费影响。

  脱钩一

  医保工龄补缴可个人单独缴纳

  新政

  从今年5月1日起,退休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条件,但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者,选择进行工龄补缴时,缴费方式改为由单位为个人单独进行缴纳,或个人通过银行缴纳。

  背景

  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须满足女20年、男25年,不足者可一次补缴。

  过去,一次性补缴医保缴费年限的缴费方式,是个人将补缴的费用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上缴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如果单位缓缴,则等同于个人尚未补缴,直接影响退休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缴费方式

  参保职工单独缴纳工龄补缴费用的方式有两种选择:

  现金缴费 参保职工将现金交给参保单位,由单位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将工龄补缴资金交给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银行扣缴 参保职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方式,即委托银行扣缴。

  目前扣款的银行为北京银行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扣款时间为每月的12日与25日(每年的2月为22日,遇公休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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