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志指出,2006年全省财政医疗卫生支出达到了34.62亿元,增长41.6%,“新增支出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同时,湖南已实现计划免疫对国家、省扶贫开发县和少数民族县乡村医生接种工作,均按3元/针给予补助,对其他县乡村医生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均按1元/针给予补助;湘西自治州由州、县政府共同补助乡村医生1000元/年·人。2007年,长沙市财政对每村一名乡村医生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7200元/年·人。“省财政还将积极开展调研,安排专项经费对困难地区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补助。”
最大地提高农村
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是湖南省委、省政府的心愿。李友志表示,今年湖南还将继续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公共卫生知识的培训,培训经费由中央、省、市州、县市区四级共同安排。他要求各级财政、卫生部门将把公共卫生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乡镇卫生院、公卫办及其工作人员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将检查和考核结果与经费下拨、个人报酬挂钩。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主要实行项目管理,并在考核后下拨。
“直至今年,湖南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县总数已经达到99个,占全省县总数的81.1%。”李友志说,2007年省财政将安排5550万元,并利用中央财政资金1.7亿元,“主要加强全省农村计划免疫和
血吸虫病、爱滋病、
结核病等重大
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将
甲肝、流脑等15种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有效预防的传染病纳入国家免疫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