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艾滋携带者就医一度遭拒

中健网 >> 疾病库 >> 传染病 >> 艾滋病 2012年11月27日 东方早报 张刘涛 仇锋平
因为在手术前被查出携带艾滋病病毒,29岁的直肠息肉增生患者小冬(化名)被杭州某大型综合性医院以“不具备手术条件”为由拒绝为其手术。

  “最好去定点医院就诊”

  “国务院公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提供防治咨询、诊断、治疗服务。不得因就诊病人是艾滋病毒感染者或病人,推诿或拒绝治疗其另外疾病。但在实际工作上,如果患者被诊断为HIV阳性,一些医院会以‘不具备治疗条件’等各种理由让患者转院,或请患者去艾滋病定点医院。”喻剑华表示,“但是,对部分病例,我们并不具备治疗条件。”

  喻剑华介绍,该院虽然是综合医院,但前身是以内科为主的传染病医院,外科等科室起步晚,目前处于发展阶段,“所以,艾滋病患者需要手术治疗,如为普通外科手术,我院基本能完成;但胸外、脑外、骨科等大型手术,我院尚不具备手术能力。”据他介绍,该院此前收治的一名HIV感染者,多年前曾因股骨头坏死手术,去年被查出股骨头二次坏死,需尽快手术,但该院及相关定点医院都不具备股骨头坏死手术的治疗条件,该感染者只能出院,现在也不知道是否进行了手术。

  杨敬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相应法律法规只规定医院不能拒收艾滋病患者及病毒感染者,但未制定对拒收的惩戒措施,浙江省卫生厅将进行针对性研究,制定相应的行政措施;同时,围绕艾滋病定点医院建立医疗资源网络,患者无法在定点医院治疗的病症,可由对应医院进行治疗。

  杨敬表示,类似小冬这样在医治非艾滋病病情时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若该院有医治该病情(非艾滋病)的条件,应当医治。已感染艾滋病毒的患者,则最好前往艾滋病定点医院就诊。据介绍,为保障HIV感染者规范治疗,该省卫生厅2001年发布《关于确定浙江省各级艾滋病临床指导、诊治医院的通知》,确定一批定点医院,目前省、市、县级各有一家定点医院。艾滋病患者有专人联系,根据病人意愿,对病情保密。定点医院医护人员进行过专业培训,针对艾滋病患者治疗有一整套程序,医治操作等更规范、严格。若患者需治疗肿瘤等非艾滋病病情,而定点医院缺乏条件、资质,会联系有条件、资质的医院,卫生局等行政机构也会帮助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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