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使用感冒药的注意事项

中健网 >> 知识库 >> 家庭 >> 安全用药 >> 妇科用药 2010年12月15日 中健网·药品 佚名
一般而言,妊娠的头三个月,是胎儿各种器官发育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对各种物理、化学、生物、药物等外界不良因素刺激最为敏感的时期。此期用药须格外小心,否则可能造成流产或胎儿畸形。

②不要同时服用两种以上的成药:

即使得到医生的许可,也不可以因为想快点好,而服用两种以上的成药,或者服用超过规定的用量。还有,禁止感冒药和其他药物一同使用。

③不可任意服用镇痛解热药:

有些镇痛解热药会影响到胎儿的发育和成长,不可以因为它不是感冒药,就以为只吃一次没关系而任意服用。这类药仍需按医生处方选择。

④不吃药也有害:

有些人非常坚持“怀孕期间不吃药”的原则,即使是医生开的药,也不服用。进入怀孕中期的第16周以后,胎儿的器官发育几乎都已经完成,药物带给胎儿的影响也就会减少很多,此时若有需要的话,可以按照医生的指示服药。另外一个重点是,在自觉可能怀孕前的4~7周内,就得注意药物的服用问题,而不要等到确定怀孕后,才开始注意。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