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起,石家庄市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设置、执业登记、变更、歇业、注销等均由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审批条件进一步放宽,审批时限也将缩短,这是记者6月27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得的消息。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服务,根据省级要求,我市决定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下放审批权限、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同时规范执业登记,加强日常监管。
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具体范围包括:运用中医药理论进行辨证论治,开展中药(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治疗服务,针灸、拔罐、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服务,以及中药调剂、中药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
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有条件的地区可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打造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街区,并推动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同时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及时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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