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限奶令实施还未满月 内地奶粉迎来涨价潮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3年03月25日 中新网财经频道 种卿
3月1日起,限制奶粉出口条例在香港正式生效,年满15岁的离港人士每人可携带净重不超过1.8公斤(约两罐)的婴儿配方奶粉,违例者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一方面港版“限奶令”已导致多人因违反条例被拘捕,而香港海关因法令误区频频罚错人;另一方面,限奶令的实施还未满月,但内地奶粉市场却早就做出了反映,业内人士预计今年下半年我国奶粉将迎来新一轮涨价潮。

香港限奶令实施还未满月 内地奶粉迎来涨价潮

  香港限奶令的实施还未满月,但内地奶粉市场却早就做出了反映,业内人士预计今年下半年我国奶粉将迎来新一轮涨价潮。中新社发 杨华峰 摄

  3月1日起,限制奶粉出口条例在香港正式生效,年满15岁的离港人士每人可携带净重不超过1.8公斤(约两罐)的婴儿配方奶粉,违例者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一方面港版“限奶令”已导致多人因违反条例被拘捕,而香港海关因法令误区频频罚错人;另一方面,限奶令的实施还未满月,但内地奶粉市场却早就做出了反映,业内人士预计今年下半年我国奶粉将迎来新一轮涨价潮。

  “限奶令”频频被误伤消费者

  自3月1日起,香港政府为保证本地奶粉供应充足和市场秩序,推出限制离港人士携带奶粉出境的法令。法令实施还未满月,在执行中暴露的问题却再度成为社会舆论的关注焦点。据悉,截至目前已有多人因违反条例被拘捕,奶米粉、米糊都出现被误是配方奶粉遭到扣留的现象。

  据《南方日报》22日报道,南京的黄女士从香港带2罐婴儿奶粉和4罐奶米粉出境,不想却被香港海关以违反《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拘留。此事一石激起千层浪,事后香港海关发表声明表示奶米粉不属于限带品,内地家长们更渴盼“限购令”能有“尽头”。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细节,“配方粉”定义包括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幼童食用,及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幼童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涵盖初生或较大婴儿配方奶粉、豆奶粉及普通奶粉,但不涵盖经冲调后没有呈现类似奶的物质的粉末,如橙粉或由米、麦等谷物所配制的粉末。

  对此,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22日说,在执行“限制带配方奶粉离港”条例的初期,有离境人士带法例没有限制的米糊离境而被检控,他代表政府表示非常抱歉。当局将检讨配方奶粉的定义,和提供给海关前线执法人员的指引。

  谈及未来有没有可能撤销“限奶令”的肯定,高永文指出,当符合4个条件时,包括香港整体奶粉供应充足、订购热线完善、零售点有效补货及可以接受订货,特区政府才会考虑撤销限带奶粉出境的措施。他相信这并非简单的工作,要通过与零售商及供应商的紧密合作才能达致目标,现阶段不能也不适合提出具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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