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12月22日 广州日报 胡浩
卫生部对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作出规范,要求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

  卫生部表示放射检查存风险

  卫生部21日发布通知,对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作出规范,要求不得将放射检查列入儿童及婴幼儿的健康体检。

  通知规定,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应当事先在体检方案或体检表中告知受检者该项检查的目的和风险。严格控制放射检查频次和受照剂量,一般每年在健康体检中应用放射检查技术不超过1次。

  通知说,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必须遵循正当和防护最优化原则,在保证诊断影像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受照剂量,严格控制使用剂量较大、风险较高的放射检查技术。健康体检应优先使用普通X线摄影和计算机X线摄影,有条件的地区推荐使用DR(数字X线摄影)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检查。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否则不宜使用CT(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不得使用PET(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装置)、PET/CT、SPECT(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和SPECT/CT。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