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医院误诊病情错误使用禁药 致男童病亡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12月20日 新闻中心-中国网 蒋娜
2012年12月4日,记者接到本网新闻热线称今年6月13日至14日期间,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生马明湘错诊、漏诊,从而加重患者病情,延误了治疗,导致患者黎俊成死亡,并错误使用违禁药物尼美舒利。

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

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

  青川县人民医院医生使用“尼美舒利”

  确系国家药监局明文禁止12岁以下儿童服用药

  随后,黎华明夫妇向记者出示了马明湘医生13日和14日开具的处方签,14日的门诊病历以及临时医嘱单,另附有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尸体解剖检查报告书、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调解报告书等复印件。据悉,处方签、门诊病历等材料原件已被卫生局封存。

  记者看到,2012年6月13日青川县人民医院处方签:尼美舒利颗粒50mgx12袋,sig:50mg Bid,……临床诊断为扁桃体炎,医生落款为马明湘。

  记者从食药监部门查询到,2011年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称,决定进一步加强尼美舒利口服制剂使用管理,并对尼美舒利口服制剂药品说明书做出四项修改,明确要求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虽然鉴定书上说我们儿子的死亡与尼美舒利颗粒使用之间无直接因果关系,但我们认为,不排除有间接因果关系。”黎华明与张秀珍说。

  另外,6月14日青川县人民医院门诊病历:患儿黎俊成,发热,腹泻,呕吐2天,T 38°C……拟诊:急性肠胃炎、中度脱水。落款医生仍是马明湘。

  扁桃体炎、急性胃肠炎,这是13日与14日青川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医生马明湘对患儿黎俊成的两次诊断结果,与最后死亡诊断:重症肺炎,爆发性心肌炎、心力衰竭、呼吸衰竭,在诊断上出现了极大偏差。

  记者从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看到,鉴定意见为“青川县人民医院对黎俊成诊疗过程中未尽注意与告知义务,对其死亡起部分作用,参与度建议30%-40%,并错误使用尼美舒利药物。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