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局:即日起献血者用血今起实时报销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8月07日 京华时报 李秋萌
依据规定,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五倍的血液,十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两倍的血液;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可以免费使用与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京外献血者也可优先用血

  解决的问题

  在京外献血者回京难以享受用血优先权。

  虽然法规规定献血者及亲属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但当某个地区或医院出现供血紧张时,献血者也享受不到用血优先权,需要再次互助献血或面临手术延期。

  昨天,北京在全国率先发布《无偿献血优先用血管理办法》。据此办法规定,血液首先要保证急救用血和孕产妇用血,除此之外的常规用血,优先保障在本市包括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和外埠参加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用血。

  这种优先不仅针对在北京的献血者,在外地献过血的人在京也可以享受优先用血。

  申请优先用血者,携带签字确认的临床用血知情同意书和优先用血凭证,到医院相关部门办理优先用血手续。医疗机构填写《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审批表》,并在《无偿献血证》上登记优先用血的日期、用血人、用血量及医疗机构名称,在《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应的信息。医院定期将优先用血凭证及《优先用血审批表》发至采供血机构。采供血机构复核合格后,出具《北京市无偿献血优先用血调配单》,按照用血人实际用血量,向医疗机构及时供应血液。

  在外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京申请优先用血时,需到市献血办审核,由市献血办出具证明后,再到医疗机构办理优先用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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