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上海“镇保”医保住院大病封顶线从原来的4.67万元提高到28万元,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从原来由个人全额负担调整为由“镇保”医保基金支付80%。
除了为“镇保”参保人员大举“减负”之外,上海还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使用办法,减轻部分参保人员的现金负担。按照原办法,参保人员门诊就医必须用完全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包括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然后进入个人现金支付的“自负段”,再进入医保基金与个人按一定比例分担的“共付段”。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时,如个人医疗账户有历年结余资金的,可抵充门诊“自负段”和“共付段”中的个人自负费用,减轻了这部分参保人员的现金负担。
从4月1日起,上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归并了参保人群分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保待遇按照年龄不同分为四档。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在职与退休状态的改变,门诊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
据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上海“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方案,力争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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