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全面禁烟 全校师生均有权劝阻吸烟者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1年12月15日 京华时报 苏晓洲
北京大学昨天在校园网公布了《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等商业场所不得出售烟草制品,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

  昨天,北京大学在校园网公布了《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规定要求,倡议全校全面禁烟,在校园内禁止售烟。

  校内严禁烟草广告

  北京大学昨天在校园网公布了《北京大学创建无烟校园若干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等商业场所不得出售烟草制品,校园内不得张贴或设置烟草广告。校园内所有教学区、办公区、学生活动区、学生生活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吸烟区之外的露天区域均不得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并统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在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规定指出,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带头禁烟,并相互监督,自觉遵守规定。教职工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不得接受学生敬烟,不得向学生递烟。禁烟区域内,全校师生员工均有权劝阻吸烟者。全体师生员工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及科学的戒烟方法。

  屡次违规者不评优

  北大将打造无烟校园一事和师生们的评优挂钩。对在非吸烟区吸烟的师生员工,第一次发现时应给予劝阻和现场批评,第二次发现则在其所在二级单位批评教育,第三次发现则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学校对控烟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将酌情给予表彰或奖励。

  学校各级行政部门、各院(系、所、中心)和其他部门以及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其他人员,都要将“禁止在学校内办公区、公共场所等所有非吸烟区吸烟”作为参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考核条件。

  对试用期教职员工违反规定在非吸烟区吸烟的,不得接受录用其为正式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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