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6月24日向媒体通报,广西近日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实施暂行办法》,今后广西全区的基本药物将实行以自治区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该办法规定,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是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目前,广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已启动。
据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广西从2010年2月28日开始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工作,到今年5月份已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区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广西对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通过集中批量采购,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据统计,从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广西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价格平均降幅16.81%,为患者节省6000多万元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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