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大学生门诊就医经济负担,西安市日前出台办法,规定从2011年9月1日开始,参保的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将可报销70%。
据了解,西安市日前出台的《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大学生门诊统筹设立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凡是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中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均可享受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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