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担心
医师在其他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由谁负责?
发生医疗事故“新医院”担责
卫生部门表示,医师需经其已注册执业医院的允许且经过书面同意后,方能开展多地点执业,其注册医院也会视该医师的能力、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适时进行批准。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医师在第二或者第三执业地点行医时,“新医院”将对该医师在本机构内行医时出现医疗事故承担相应责任。医师也应办理本人的医疗责任保险,若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由医疗责任保险买单。
医师如果忙着“赶场”,术后的检查和康复指导能保证吗?
将定期考核“兼职”医师
卫生部门表示,为保证医生在其第一注册地点的医疗效果,本市已要求,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得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使其能全身心投入到临床工作中。同时,本市将对多地点执业的医师进行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暂停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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