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级医疗机构新农合医疗费用即时结报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11月30日 新华网 沈汝发
福建省卫生厅要求,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改进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方便参合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和结算报销。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HIS系统改造和接口改造。

  为方便广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患者,福建省卫生厅发布通知要求,从12月15日前,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全部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即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就能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费用。

  据介绍,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新农合病人,先按照医院规定全额预付所需的住院费用,出院时再结清个人自付和新农合补偿的医药费用。各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根据结算情况预付一定周转金给省级定点医疗机构。

  福建省卫生厅要求,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改进和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方便参合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和结算报销。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HIS系统改造和接口改造。

  同时,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与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即时结报工作协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由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本辖区内县级新农合管理中心与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签订,保证即时结报工作顺利进行,让参加新农合的居民在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即时得到医药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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