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1日起医院名称不得出现女子或者男科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4月29日 北京日报 方芳

  从今年6月1日起,“男子”、“男”、“男科”、“女子”、“女性”等不得作为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昨天,市卫生局公布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

  今后,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将由市级卫生部门审批。此次《暂行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审批权限,其中100张床位以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用名称为“中心”的医疗机构、专科疾病防治院等,由区县卫生局初审合格后,报北京市卫生局或中医局审批。其他医疗机构,由区县卫生局审批,按类别分别报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备案。

  《暂行办法》中特别强调,医疗机构命名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等不得作为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

  今后,卫生监督部门将在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3个月内,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与登记情况是否相符等内容开展例行监督检查。

  马上就访

  还在用“男科”的

  必须改名

  市卫生局医政处邱大龙处长表示,此次《暂行办法》中提到的:“男子”、“男性”、“男科”、“女子”、“女性”等不得作为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不是仅对新审批机构适用,而是适用于目前所有医疗机构。

  据了解,2008年,卫生部曾下发过《关于“男子”等词语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批复》,里面明确提出,“男子”、“男性”、“男科”等词语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

  邱大龙表示,北京市去年集中对名称中出现“男子”、“女子”等字样的医疗机构进行过集中清查,目前绝大多数机构已经改名,今年还会组织检查,还在用“男科”等字样的医疗机构必须改名。

  记者调查

  个别机构

  仍叫“女子医院

  市民耳熟能详的“北京曙光男科医院”现在已经改名叫“曙光医院”,“北京当代女子医院”已经改名叫“北京当代医院”。

  不过也有个别医院目前仍维持着“女子医院”的名称,例如记者打电话给北京五洲女子医院,工作人员就表示名称并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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