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吉林省卫生厅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标识“消字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行为。
省卫生厅提醒,“消字号”产品是用于消毒的产品,它与药品是有严格区别的,消毒药剂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清洗和消毒,消除和杀灭人体外环境的各种致病微生物,虽可起到一定的预防作用,但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也绝不能当作药品来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目前,市场上还有些非消毒产品擅自标识“消字号”,以消毒产品名义宣传疗效。
消费者在药店买药时,要注意辨别消字和国药准字。药准字号的通用格式为“国药准字Z/H”,消字号产品的通用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备字(发证年份)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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