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卡试点工作今天在西城区正式启动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10月26日 北京晚报 佚名

  持卡门诊就医6问

  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就医是否必须带社会保障卡?

  答:是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带上社会保障卡。由于2009年是“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第一年,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带上社会保障卡的同时,还要带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2.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金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金额垫付医疗费用。

  3.持社会保障卡就医门(急)诊诊疗费怎么报销?

  答:持卡就医挂号时,门(急)诊诊疗费由原累加后按比例支付,调整为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4.持社会保障卡怎样看病?

  答: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现金交纳个人自付、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第三,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人个自付、自费部分费用;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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