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吓出精神分裂姑娘损失谁来承担

中健网 >> 疾病库 >> 精神心理疾病 >> 精神分裂 2006年08月18日 三九疾病网 佚名

  本报讯 (通讯员李鸿光记者刘建 )楼下公司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 ,把楼上 20岁的李姑娘吓出了精神分裂症。近日 ,上海静安法院对这起奇案作出一审判决 :着火的那家公司赔偿李姑娘医疗费、交通费等 5400元、精神损失费20000元。

  去年 10月 20日晚上 12点多 ,正在家睡觉的大二学生李姑娘被楼下的骚动声惊醒 ,原来是楼下森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一块户外广告牌意外着火了。生胆小的她看到窗外火光升腾 ,顿时瘫坐在地 ,所幸火情并不大 ,很快被扑灭 ,李家所受的损失也只是几块玻璃窗破碎而已。

  但此后的李姑娘仿佛变了一个人。原本话语不多的乖乖女 ,竟然变得絮絮叨叨 ,语无伦次。李姑娘的父母不得已 ,把她送到精神卫生中心医治 ,医生诊断其为精神分裂症。为此李姑娘住院医治了 69天 ,花去 1万余元的医疗费。体重 80多斤的她因吃药猛增至 140多斤 ,不得不休学在家。

  今年 1月 20日 ,作为监护人的李母将森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其赔偿医疗费 8600元 ,承担继续医疗费 10万元 ,补偿丧失劳动能力费 10万元 ,精神损失费 5万元 ,共计25. 86万元。

  而后又变更诉请 ,要求赔偿 11. 2万余元。而森宏公司感到很委屈 ,认为展厅外广告牌意外着火 ,殃及李家 ,但火势不大 ,消防部门也没有作火灾记录。火灾只是诱发李姑娘发病的病因 ,不存在故意侵权或过失。他们表示 ,愿意承担李姑娘的部分经济损失 ,但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和承担今后的治疗费。

  法院认为 ,李姑娘火灾前是在读大学生 ,没有发现精神异常 ,经专家鉴定 ,火灾是导致李姑娘精神失常的诱因 ,所以森宏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火灾只是李姑娘患病的诱发因素 ,而李姑娘的“平素性格急躁 ,胆小 ,也较脆弱”以及其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素质有一定关系 ,于是对李姑娘提出的赔偿诉请作出上述判决。考虑到精神分裂症的特殊性 ,法院在判决中保留了一条“以后发生的治疗费用 ,按实际发生后另案解决”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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