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验室检查
1、细菌学检查
(1)细菌培养:尽量在应用抗生素前严格消毒下采血做血培养,疑为肠源性感染者应同时作厌氧菌培养,有较长时间用青霉素类和头孢类抗生素者应做L型细菌培养。怀疑产前感染者,生后1h内取胃液及外耳道分泌物培养,或涂片革兰染色找多核细胞和胞内细菌。必要时可取清洁尿培养。脑脊液、感染的脐部、浆膜腔液以及所有拔除的导管头均应送培养。
(2)病原菌抗原及DNA检测:用已知抗体测体液中未知的抗原,对GBS和大肠杆菌K1抗原可采用对流免疫电泳,乳胶凝集试验及酶链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方法,对已使用抗生素者更有诊断价值;采用16SrRNA基因的聚合酶链反应(PCR)分型、DNA探针等分子生物学技术,以协助早期诊断。
2、非特异性检查
(1)白细胞(WBC)计数:出生12h以后采血结果较为可靠。WBC减少(<5×109/L),或WBC增多(≤3d者WBC>25×109/L;>3d者WBC>20×109/L)。
(2)白细胞分类:杆状核细胞/中性粒细胞(immature/totalneutrophils,I/T)≥0。16。
(3)C 反应蛋白(CRP):为急相蛋白中较为普遍开展且比较灵敏的项目,炎症发生6~8h后即可升高,≥8μg/ml(末梢血方法)。有条件的单位可作血清前降钙素(PCT)或白细胞介素6(IL 6)测定。
(4)血小板≤100×109/L。
(5)微量血沉≥15mm/1h。
(五)诊断标准
1、确定诊断:具有临床表现并符合下列任一条 (1)血培养或无菌体腔内培养出致病菌;(2)如果血培养标本培养出条件致病菌,则必须与另次(份)血、或无菌体腔内、或导管头培养出同种细菌。
2、临床诊断:具有临床表现且具备以下任一条 (1)非特异性检查≥2条。(2)血标本病原菌抗原或DNA检测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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