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启动《母婴安全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充分调动医疗保健机构积极性,发挥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拟在各省(市)推荐的基础上,确定2018年度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
按照推荐程序和名额要求,我委在机构自评,市、县推荐和答辩评审的基础上,拟推荐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和唐山市妇幼保健院4个单位为2018年度国家级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9日至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书面材料向受理部门反映。
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0311-66165813
邮寄地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处
邮编:050051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18年12月19日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它不能代替您的医生或其他医务人员的建议。 |
Copyright © 2001-2021 5912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