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物价局15日起调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1年04月01日 新华网 娄辰
山东省将于4月15日起调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预计每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约1.8亿元。

  山东省将于4月15日起调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预计每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约1.8亿元。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降价的范围是列入山东省定价药品目录内的非处方类药品,涉及药品142个品种、171个剂型规格,占省管药品品种的16.7%,平均降价幅度为17.4%。其中,西药31个品种、39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为17.8%;中成药111个品种、132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为16.9%。据估算,此次降价每年可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约1.8亿元。

  山东省物价局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调整的价格。各地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药品降价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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