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提示:孕妇染淋病将祸及胎儿!

中健网 >> 疾病库 >> 传染病 >> 淋病 2012年05月25日 中健网·性病 佚名
孕妇患淋病,既祸害自身又殃及胎儿,应引起育龄期妇女的高度警示。

孕妇淋病,既祸害自身又殃及胎儿,应引起育龄期妇女的高度警示。
 
生养期妇女患淋病,几乎100%是通过交感染,妊娠期淋病发病率为0.5%―0.7%。由于感染淋菌的部位是宫颈管、尿道旁腺和前庭大腺,早期病变局限,有80%以上患者无明显症状,有的仅出现脓性白带、尿频、尿痛等稍微症状,因此极易被人所忽视,或误以为是一般尿路炎症。这样就给淋菌以可乘之机,大量繁殖。在怀孕了初期感染淋菌后,因宫腔尚未闭塞,淋菌会沿生殖道直上而引起淋菌性输卵管炎、淋菌性盆腔炎,更轻易导致宫腔感染而流产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自然流产的孕妇中,淋病导致的流产约占32%。妊娠中、晚期感染淋病后,易发展成播散性淋菌感染,引起羊膜腔内感染、羊膜早破、早产等并发症。病情严重的可发生产褥感染、产后败血症,危及母子的生命。假如妊娠期患淋病不进行彻底治疗,在分娩过程中,产道中的淋菌便会侵犯新生儿,常见的是新生儿淋菌性结膜炎,约占新生儿眼炎的5%―15%,一般出生4天双眼出现症状,治疗不及时,极易导致角膜溃疡而失明。

孕妇感染淋病,治疗时首选青霉素类抗生素,对青霉素过敏或耐药者,可用头孢霉素类药物(如大观霉素)。只要用药及时、足量、彻底,治愈率可达100%,一般不影响胎儿。

需要提醒留意的是,也要对有淋病的性伴侣进行彻底治疗,以防再次感染;忌乱找江湖游医和乱用滥用四环素类、氟哌酸等药,以免危害胎儿发育;对孕妇做产前检查,必须将淋病筛查作为常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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