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常委推动控烟立法 先研究相关预案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2年01月11日 北京晨报 张璐
被动吸入二手烟的市民支持控烟,烟民却觉得控烟限制了自由,《控烟条例》究竟何去何从?今后,对于这种关系群众利益,却又相对复杂、不宜立即进入立法程序的项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牵头组织项目组和课题组进行法规预案研究,为将来立法夯实工作基础。

  思路巧妙

  保护非烟民免受二手烟的侵害

  车站、网吧、餐馆,烟雾缭绕、吞云吐雾的场面并不罕见。烟民的感觉是“我不过是抽了口烟而已”,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自由”已经影响到他人的权利。张引介绍称,此次课题研究的立法思路非常巧妙,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但更侧重于“保障不吸烟人的健康,防止二手烟危害”。“吸烟是你的自由,但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因为你吸烟,影响别人的健康,这是不允许的”。

  “我国人群中遭受二手烟危害的人数超过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1.8亿。”王敬波用鲜活的数字描述了烟民和非烟民微妙的关系,“控烟其实是两种权利的博弈,烟民享有吸烟的自由,不吸烟的人也有免受二手烟侵害的权利。我们强调要唤起不吸烟人群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意识,同时,通过限制烟民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保护非烟民的健康权利。控烟是两个群体互相尊重对方权利的问题,而非政府直接管理老百姓的行为。”

  群众参与

  经营者、非烟民共同“控烟”

  说起让非烟民参与“控烟”,王敬波对杭州的一例案子触动很深。“杭州刚开始大力宣传控烟时,一个烟民在电梯里抽烟,旁边的乘客劝阻他,结果酒醉的烟民将劝阻者打伤。后来,政府对劝阻者给予巨额奖励,对打人的烟民除了治安处罚外,还进行了罚款。”

  公众参与的力量不容小觑。“比如妈妈们都非常爱孩子,不会忍心让孩子遭受二手烟的困扰。因此我们建议调动社会志愿者、妇女、街道居委会共同参与督导活动中,对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进行检查、举报、投诉或规劝。”王敬波说,“以往大多强调的是政府单方面的控烟管理,此次我们要调动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控烟应该是社会共同治理的过程,我们也希望在法律中能赋予社会公众更多参与治理的权利。”

  张引表示,此次预案研究强调在政府主导下,采取社会公共治理模式,广泛吸收群众参与,这对于将来法规修订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同时,项目课题组还提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要负起责任。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如有人吸烟,应由经营管理者主动劝阻,如没有做好监督责任,将处罚经营管理者,使控烟监管与经营场所利益挂钩。“一些经营者担心不让顾客吸烟会影响生意。事实上,无烟餐馆因空气环境良好,营业状况甚至会更好。”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版权申明 | 隐私政策 | 推广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中健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复制及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