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店药品差价达56% ,以药养医顽疾难治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3月04日 财讯 佚名

在强制实行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的背景之下,广州医药市场却在具体操作中变了样,医院销售的药品药店药品差价达56%,“以药养医”顽疾难根治。

据新快报3月3日报道,虽然医改的新方向是高诊费、低药费,力求打破“以药养医”的旧体制,但记者近日走访调查发现,在强制实行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的背景之下,广州医药市场却在具体操作中变了样。医院销售的药品贵于药店依旧是普遍现象,如泰诺(10片装),广州市某大医院药房售价是12.5元,平价药店则只售8元,差价达56%。

药品批零倒挂无奈下架

记者走访海王星辰、老百姓等部分广州门店看到,一些进入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品依然在按照原价销售,随机访问的一些买药的市民也表示,医疗费用没有明显变化,甚至有市民表示,“原来卖的药突然就不见了”。对于这种断货现象,药店内部人士解释,基本药物目录里的某些药品降价幅度实在太大,下架是无奈之举。

下架之后还会回归吗?“要看企业的态度。”该人士表示,如果企业可以提供相应的补偿,那么下架药还有“起死回生”的机会。

据了解,广谱类抗生素药物是近期断货较为明显的品种,而化学药和生物药的断货则主要集中在一些进口或者合资企业生产的品种,此外,中成药断货部分主要在一些名牌厂家。

比方说,国家对阿莫西林分散片(0.25克12片装)的限价是4.6元,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的再林、华北制药(11.51,0.20,1.77%)集团的利莎林其原零售价和进价都远高于4.6元;而国家对杞菊地黄丸(60克规格)的限价是5.1元,但同仁堂(25.18,-0.12,-0.47%)生产的此规格同类品种市场售价在10元以上。“同仁堂的杞菊地黄丸一般是厂家自己定价的,我们拿来参照,现在要按照限价来卖,会亏本的。”药店内部人士称。

一位从事医药行业十余年的药企人士透露,不排除有上述现象的产生,但事实上,药厂生产出来的药进入终端市场历来都存在不少“油水”,一般一种药品的广州总代都可以拿到10%的纯利润。

他举例称,一般国药准字的产品,地区经销商拿到的价格是零售价的2.5折(含税),而经销商给药店的价格大概是零售价的4.5折。此外,他还表示,一种药品进入零售终端,首先要交入门费,其次是上架费,还有促销费等费用。

该人士说:“以进入广州地区门店最多的某连锁药店为例,地理位置好、人气旺的门店称为一类店,占全市门店数的1/3,二类店和三类店都有1/3的数量,一般一个品种的药都选择全铺,也就是说,全部都进,这样就需要1万元;至于上架方面,这要看关系亲疏来决定费用多少;还有促销方面,厂家除了提供促销的赠品外,还要交钱给药店,一般交6,000元就可以在促销海报上打上药品名称;另外,店长或者促销员也要给费用,一般是卖出一盒给予5%-10%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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