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抑制高药价 平价药店使命结束退场?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06月15日 南都周刊 雪峰

以广州为例,2006年的条款规定,步行距离200米以内只批一家定点药店,这意味一个社区或者一条街,只要有一家定点药店,平价药店就基本没戏。2009年新修订的《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依旧保持这个精神,尽管对日均销售金额较大的药店进行了一定放宽,但是又新增了“连锁经营的企业每批次申请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数量不得超过3家”的限制性条款。同样的情况发生在上海,规定“每隔300米只能设立一家定点药店”,“每个街道只能设立一到两家医保定点药房”。据广州一家平价药房的负责人透露,在广州的5000多家药店中,现在拿到医保定点药店资格的只有400多家,而平价药房占这400家定点中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在现有的医保政策下,如果药店没有医保定点资格,消费者是无法在药店中利用医保卡买药,这导致一些持医保卡的消费者宁愿在其他有医保定点资格的药店或者定点医疗机构买贵价药,也不愿意自掏腰包到平价药房来买低价药。

在广州拥有14家店铺的老百姓大药房总经理江欣看来,“全民参保”后,对于平价药房来说,如果没有医保定点资格,今后肯定是死路一条,这是生存的底线。在对于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手续,一些平价药房颇有微词,药店要开设,除了基本的工商条件外,还必须达到药监部门要求的种种条件,比如经营场所面积、执业药师、仓储设施、管理制度等;医保部门在审查时,还把药店与药店之间的距离,每个连锁企业一次性申报数目以及日均销售额等列入“准入门槛”,“两个部门,对药店的资格审查采取了两套标准,最后很多平价药房被挡在定点药店门外”。

但统一销售价几乎会置以“价格战”生存的平价药房于死地,于是在遭遇厂家断货后,平价药房会立即找其它渠道或跨省调货来补充,同时也会找同品种的其它厂家来替补,把药店之间的竞争转化为药厂之间的竞争,最终逼迫药厂寻求变通。对于药厂来说,平价药房的影响力和销量又不得不让其妥协,利益的平衡决定工商博弈的结果是“店大欺客”还是“客大欺店”。广东老百姓大药房总经理江欣举例,有一厂家的“复方血栓通”,别的药店卖24元/盒,平价药房卖18元/盒,如果要求平价药房调回24元/盒,平价药房就会要求“买四送一”,这样,总体价格还是在18元/盒。而对于销量非常大的品种,由于平价药房给厂家提供的利润总额大,厂家也只能牺牲周边药店的利益而“顾全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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