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晚卖不出一盒入不敷出 24小时药店夜间打瞌睡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7年12月19日 百灵网 佚名

  市民呼声:

  不必遍地开花

  但要有上几家

  “其实,常用药谁家都备着一些,要是病情比较紧急,直接送医院得了,在夜间买药的情况很少。”一些居民认为,其实夜间售药起到的作用并不大。

  “记得以前家里有人病了,凌晨两三点也能买到药,但现在通宵卖药的药店真是少了,还是觉着夜间也能买到药更让人放心一些。”在采访中,仍有部分居民表示,还是希望夜里也能买到药。

  还有的居民建议,考虑到实际情况,24小时药店也未必非要遍地开花不可,只要24小时药店分布合理,保证居民在一定区域里夜间能买到药,也就让人放心了。

  新政规定二、三级药店应保证夜间售药

  为了保证居民在夜间也能买到所需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4年出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2007年12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分级管理试点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已印发给各市局征求意见。根据《试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我省将根据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一、二、三级。该《试点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二、三级企业具有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设置夜间售药窗口,能保证24小时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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