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人掌控中国民营医院性病游医低调暴富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6年11月15日 新华网 佚名

  杭州患者拿起法律武器打击欺诈行医

  11月2日上午,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广告案中的两名直接责任人杨国坤、杨文秀被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并正式执行逮捕,二人均涉嫌虚假广告罪。以此罪名批捕犯罪嫌疑人在全国尚属首例。

  而此前一天,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杨元其迫于压力向警方投案自首。检方表示,随着案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和升级,不排除杭州华夏医院院方有人员卷入该案的可能。

  杨国坤、杨文秀与杨元其都是福建莆田人,三人均只有初、高中文化,没有行医资格,但近年来一直从事医疗行业活动,缔造出了微创手术根治类风湿病的“神话”。

  受杭州华夏医院虚假广告蒙蔽而接受治疗的患者发现自己不仅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新病症,饱受痛苦。而在华夏医院实施了大部分手术的医生,经查证不过是河北省某企业的一名普通厂医,并不是广告中说的“享受国家津贴的教授”。

  检察官同时认为,“风湿科”仅仅一个科室不能单独行动,广告、手术等系列行为都是由华夏医院出面进行的。所以,检察院对这个案子的认定是“一起涉嫌虚假广告的单位犯罪”。同时,25名患者已将华夏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千万元。

  虚假广告、不符合资质的行医人员,这在福建莆田人掌控的大部分民营医院中并非个案。这一案件的公开披露,让民营医疗市场的澄清出现了一丝曙光。

  在此之前,对于民营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往往是由卫生监管部门出面,而由于相关法律依据的不足,他们所能给予的行政处罚十分有限。

  比如对长江医院的处理。在媒体曝光“孕妇不孕案”之后,曾有消息说相关部门打算将长江医院关门,但被上海市卫生局予以否认。他们在处理该事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其他问题,如处理医疗垃圾废弃物不当,放射设备的管理存在问题等,并按处罚上限,分别给予长江医院罚款8000元及警告处分。但对于在“孕妇不孕”事件中出现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问题本身,上海市卫生局并没有对长江医院进行处罚。原因是“无法可依”。长江医院是一所营利性的民营医院,按有关政策可以自行定价。

  陈晓兰就此事评论说:“卫生局是不应该处理这些事情的,应该移交公安局。”

  她还告诉记者,最近正在写一篇文章,题目叫:《医改,让犯罪走开》。

  从这个角度来看,“杭州第一案”似乎暗示了对民营医疗市场整治的新方向。

  中国将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

  商务部副部长、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姜增伟10月25日指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是打击违法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两个基本手段。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违法行为应当接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必须受到刑事处罚,承担刑事责任。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朱国栋、李蔚/上海,福建莆田,浙江台州、杭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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