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一年,可以从批准文号中判断出广告发布是否在有效期内。
违法广告主要有四种
目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如发布没有广告批准文号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擅自篡改审查批准的广告内容进行发布;伪造、冒用或者使用过期失效广告批准文号进行发布;禁止发布广告的药品发布广告,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
另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只能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药品广告。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的忠告语是:“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用没有忠告语的广告指导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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