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欲出台医改新政,产权非改革重点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5年06月21日 第一财经日报 马晓华
,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责任:超越法定权限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责任不清造成重大过失的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在日前举行的医院与医药企业峰会上指出,当前医疗服务市场上出现的“看病贵”、“看病难”等现象,根源在于我国医疗服务的社会公平差、医疗资源配置效率低。而要解决这两个难题,主要靠政府,而不是让医疗体制改革走市场化的道路。

  对于卫生部的轮番表态,中国医药设备协会秘书长顾维军表示:“今天(20日)出来这样的说法,是各个部门之间博弈的结果,比如卫生部、社保部门、药监局、发改委等。”医疗体制“市场化”悬念

  尽管卫生部没有透露即将公布的医疗体制改革“新政”的具体内容,这丝毫也没有减低人们对医疗改制等问题关注的热度。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吴明表示,医疗改制市场化到底采用什么模式应该首先搞清楚。该市场化的要由市场来做,该政府做的政府要做好。

  吴明介绍说,美国的医疗改制也不是完全市场化。美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很健全,保险公司也可以控制医疗的价格,因为病人不直接跟医院进行金钱交易,而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的。

  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政府让医院自己去市场找饭吃,而不投入足够的资金,但市场机制是需要靠价格来控制的,可价格偏偏由政府来控制,所以市场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竞争机制也没有形成。

  “现在需要政府配置资源与市场化配置资源的结合,不能一味否定哪一种形式,而是两种形式应该并存,但最主要的还是政府的整个调控能力,因为卫生行业必须要由政府来控制。”吴明说。

  其实早在1980年,政府就开始了医疗改革的漫长之路:先是对医院逐渐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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