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监管“软肋”成药价虚高的幕后“推手”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10年07月07日 新华网 李惊亚 杨一苗
调查发现,在“以药养医”的现行体制下,三大监管“软肋”成为药价飞涨的幕后“推手”,需政府相关部门出重拳加以整治。

医院用药难晒“阳光”

除了医疗机构暗中抬高药价的行为屡禁不止,由于医疗专业的特殊性,医护人员开大处方、吃回扣等用药环节产生的问题更是难以晒到“阳光”。

“招标通过仅意味着这个药品有权进入医院,进来后医生用不用还不一定。”陕西某三级医院的科室主任透露,医药代表必须先打通医院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科室主任这几个环节。得到医院各级领导的首肯后,还得拉拢掌握处方权的医生,其方式被行内称为“学术支持”,如为医生办学习班和公益活动;此外,还会组织医护人员旅游、送购物卡等。

“医生怎么用药、用什么药,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环节,要对这个环节进行监管难度很大。”这位科室主任说,“大家都是从事这一行的,拿回扣是心照不宣的事。”得了“好处”,医生在开处方时便要“照顾”这家公司生产的药品,还要想方设法控制处方外流,以控制医保参保人凭处方到定点药店购药。

据调查,一些省市正在制定政策加大对医生行为的监督,如规定医生每个月开某家企业的药品不得超过一定比例,对所收普通病人的住院天数也做了限制。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医生吃回扣的痼疾依旧难以根治。

贵州一家大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他们现在不大敢堂而皇之地开哪家企业生产的药。但一般情况下,招投标进入医院的同类药品有两三种,医生开了某类药,药房掌握着给病人哪个厂家药品的选择权。所以,现在医药代表主要是给药房“做工作”。

专家指出,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经历了从全部管制到基本放开,再到逐步加强管制的过程,各环节利益分配格局已形成。要根治药价虚高顽症,政府相关部门必须下猛药、出重拳,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彻底斩断药品生产、流通等领域中的灰色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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