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价药的价格坚挺 “降价药”为什么未降价?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10月28日 大洋网-广州日报 张晓嘉

  药企嫌赔本不愿降价

  为什么同样是出现在指导名单内的药品,却存在一种药按规定销售,另一种药却不按最高限价出售呢?

  一位做药品销售的业内人员告诉记者,在药品市场里,从出厂到医药公司再到进入医院药店,中间存在两个15%的加价。发改委调整药品指导价格,就是要扣除医院15%的加价部分。

  这种下调,的确会缩小一部分生产厂家和劣质药的暴利空间,但“好药的生产成本通常高出普通药不少,而指导价是按照市场平均水平来定的。当指导价低于成本价时,药品生产企业是根本不会按照指导价调整的”。

  同类药品 差价逾两倍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还发现一种现象,同品牌,同类别的药品,差价竟然超过两倍。在东泰花园内的一家药店,0.25gx24粒规格的阿莫西林,售价7.4元,但0.5gx24粒规格的同品牌同类药却是22.4元,甚至更高。

  “这种现象在行内属于一个公开的秘密,药企都是钻政策漏洞,逃避限价而已”。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药剂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政策,国家只对指定规格的药品采取最高限价管理,药品生产商只要稍微改变一下药品规格,就可以不遵照最高限价售药,“简单举个例子,假如国家规定片剂的布洛芬卖6元,药企只要生产粒状的布洛芬就算卖到10元以上,也没人能管。”

  该药剂人员表示,现在国家对部分药品实行最高限价,无疑削减了部分药品生产商的利润。而为保住利润,“部分不规矩的生产厂商,就会停止生产某种国家规定低价药品转而生产不受政策限价的药品,或者是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以劣替良。这种做法无疑让药品降价沦为空降。”

  物价局:违规者将受罚

  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药物,零售药店若未按最高限价标准进行销售,物价局将视情节严重的不同,给以相应的处罚。昨日,东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黄科长表示,所有药店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价格标准,该局将对此进行监测,一经发现违规者将予以处罚,具体的处罚规定尚在研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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