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催熟九岁女孩 家长疑医院误诊获赔28万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9年04月21日 现代快报 佚名

  提要:15个月大的时候,生长缓慢的小玲玲,就被南京某医院诊断出患有一种罕见疾病,将来不能发育。家长无奈之下,接受医生建议用生长激素治疗。不料,玲玲9岁时,居然出现了月经初潮。后两次到其他医院检查,均未查出患有这种病。孩子的家长认为医院误诊,索赔78万元。经3个月的调解,近日孩子家长拿到了28万元赔偿。

  生长激素导致性早熟

  1998年4月,陈女士生下女儿玲玲,一家人都盼望孩子快快成长,但是,却没有遂愿。玲玲生长缓慢,到一周岁的时候,比同龄孩子明显矮小很多。在玲玲15个月大的时候,陈女士觉得女儿肯定是得了什么不寻常的病,便带着女儿从安徽老家来到南京某医院检查。

  医院内分泌科对玲玲进行染色体检查后,诊断为“特纳氏综合征”,也称先天性卵巢发育不全,是一种先天性染色体异常所致的疾病,症状是身材矮小和不能性发育。知道这一结果后,陈女士欲哭无泪。医院复诊之后,建议用生长激素,以达到促进身高、刺激性征发育的目的,陈女士只好带着女儿回老家进行激素治疗。

  2005年11月,7岁多的玲玲出现了乳房发育,再到医院就诊,医生嘱临床观察。而到了2007年,玲玲竟然出现了月经初潮。这一回,医生觉得玲玲的临床表现比较特殊,建议到上海交大附属医院就诊,检查结果出来,竟为染色体正常。

  这一结果让陈女士懊悔和愤怒,“医院误诊,让我们家负债累累,又让我女儿性早熟。”但是该医院坚持认为没有误诊,不承认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

  家长向医院索赔78万

  这起医患纠纷爆发之后,在南京市医学会的主持下,于2007年年底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果让陈女士大失所望,此后,她多次到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上访,称不服“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

  多次协调之后,医患双方于去年7月,在南京市卫生局主持下,共同委托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进行染色体检查。陈女士焦急地等待,等来了她所需要的证据。鉴定结果显示,玲玲未见异常染色体。陈女士因此更加肯定是医院误诊,让他们家花费了10余万元用于生长激素治疗,却造成了女儿的性早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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