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之痛,高药价拉高了全社会医改成本

中健网 >> 医疗圈 >> 医讯 2005年09月24日 新华网 刘佳

2003年对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分别强制实施GMP、GSP确定最后期限:全国药品生产企业2004年6月30日前必须达到GMP要求,12月31日前药品销售企业必须达到GSP要求。

2004年7月按《行政许可法》要求,重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另规定,当年7月1日起,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各种抗菌药在零售药店需凭医生处方才能销售。

至今年,大规模药品降价已有16次。但年初,媒体以《我国药品8年降价16次,百姓为何仍难得实惠?》为题,引发全社会对高药价的反思至今未平。

药品招标:入围就死?

现实和理想总有差距。对于药改,尤然。自1997年10月,总额约20亿元的药品降价始,8年来,限价措施加速,但百姓对高药价的感受却越来越深——

20年医改,从百姓角度计,目的是解决“挂号难、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医药卫生体制“三项改革”中,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是重要内容之一。但老百姓不解的是:药品为何越改越贵?药品招标、最高限价等相关措施频频出台,为何难以遏止药价迅猛飚升?

9月2日,成都文庙西街某院一幢有些破旧的古楼,药商来来往往,拿着厚厚的资料本,正参与我省今年第二批药品招标。省卫生厅一工作人员私下告诉记者:“每年进行这一、两次药品招标,都看得到中介机构的身影,他们花钱去找专家,招标过程中,到底是专家在‘发言’,还是中介组织的‘声音’,谁也说不清楚。”

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从2001年开始推行,主要采取两种方式:或数家联合招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按相关规定,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集中招标经办或代理机构都不得与医药主管部门、行政机关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更不准有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如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面铺开已好几年,前后也进行了17次大幅降价。为何绝大多数患者并未感受到降价的实惠?记者从药监部门、前医药代表、药商处听到不同的说法。

“通过招标降低药价的良好初衷没有实现,相关单位却为此付出高额管理成本。一个特殊行业———药品招标中介出现。热衷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不是采购主体———医院,却是中介。多一次招标,就多一笔‘业务’。”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某负责人透露。

而一位曾做过医药代表的朋友直言不讳:“招标,是某些医院最大的谎言。”他透露,一些被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产品,再不会在医生处方上出现,就此“死掉了”。

为什么会这样?朋友向记者提供了一串数据:某种头孢类针剂,含量0.2g,零售价66元,这个产品底价是14元。操作空间巨大,可以给医生25%的回扣。通过医院推广,月销售2000支。列入“招标”采购后,零售价降到30元,医生“利润”少多了。这个产品就“死”(停止生产)了!生产企业会马上更换产品,比如,更换新的剂型,这样,零售价为120元的同类抗生素针剂,含量为0.4g,这就不属于“招标”范围了。利润照样赚,医生回扣也照样拿。

针对这种现象,国家发改委今年连出“一放一收”两招。4月,通知要求实行药品差比价规则,限制同种药品因剂型、规格和包装材料不同而产生的药价虚高。7月底,公布新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将所有非处方药(OTC)品种的价格管理权限由国家发改委下放到省级物价部门,以求使OTC市场公开竞争。

魔高一丈。即便通过差比价规则控制药品剂型替代,但据成都一家药房老总分析,生产企业还会想出诸如隐藏药品通用名、更改商品名等一系列伎俩。

“这些繁多的花招,使政府多次实施的降价行动成效不显著。”成都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国军认为:“药品招标得等到‘医药彻底分家’之后,才能收到好效果。”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本文关键信息:
相关内容
猜你喜欢